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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公安交警发布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通告
据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报道 今日(4月9日),记者从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芗城、龙文区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与文明程度,为广大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即日起从严整治芗城、龙文区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严整治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对无牌电动自行车一律予以扣车。
二、从严整治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交通违法行为。
三、从严整治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外,一律予以曝光。
四、大力倡导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五、从严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除依法处罚外,一律予以曝光。
六、从严整治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交通违法行为。
七、从严整治“炸街”、“飙车”行为,一律顶格处罚,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举报查实的将予以奖励。
八、对上述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予以抄告,对于属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的干部职工、学生交通违法违规的,抄告其所在单位、文明办、机关工委,文明校园的干部职工、学生交通违法违规的,同时抄告教育局,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与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创建考评挂钩。对于不属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的人员交通违法违规的,通报其所在村(居)委会加强教育、管理。
请辖区所有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互相告知,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抵制交通陋习。(记者 黄小英)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杨艳娜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22-04-09/26101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