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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付支付某副总被罚17万元 为2宗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网站日前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2年第24期),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深人银罚〔2022〕16号)显示,时任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方卓铭对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于2022年5月25日对其罚款人民币17万元。

  官网显示,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6100万元,是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中付支付系统符合《支付卡行业数据安全标准》V1.2及V2.0的相关要求,获得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支付系统安全认证证书》。公司的宗旨是为各类企业及个人提供安全、便捷和保密的综合电子支付服务。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公示表(2022年第4期)显示,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6宗违法被合计罚没金额人民币671.93万元,时任副总经理王伟音、时任风险管理部部门经理刘艺丹各被罚款人民币9.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月21日。

  以下为原文: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comment/syyq/202205/2623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