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台湾岛内政经 民进党帮陈水扁“平反”,柯建铭大言不惭:国民党该走出逢扁必反
民进党帮陈水扁“平反”,柯建铭大言不惭:国民党该走出逢扁必反
台“立法院”院会5月30日通过“会计法”条文修正草案,为陈水扁公务机要费除罪,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大言不惭称,公务机要费、特别费都是历史共业,也都是“转型正义”的一环,陈水扁再也不是任何政治提款机,国民党应该走出“逢扁必反”的时代,也不必再像今天如此大费周章的抗争。
陈水扁日前公布公务机要费金流,“立法院”30日通过“会计法”条文修正草案,明定2006年12月31日以前各机关支用的公务机要计划费、特别费,其报支、经办、核销、支用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财务责任均视为解除,不追究行政及民事责任;如涉刑事责任者则不罚。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在会后召开记者会,与会者包括柯建铭、民进党“立委”刘世芳、蔡易余、陈亭妃、郭国文等人。柯建铭称,对于30日早上国民党“立委”的不理性行为,民进党团表示高度遗憾、予以谴责。他接着大言不惭说,公务机要费、特别费都是历史共业,也都是“转型正义”的一环,在预算书上的科目都是完全一样,请国民党先把历史缘由看清楚。
柯建铭还无耻地说,请国民党走出过去的思维模式,陈水扁再也不是任何政治提款机,国民党应该走出“逢扁必反”的时代,这是一个社会的进步,在正当性绝对十足,国民党不必再用这个消费,也不必像今天早上,如此大费周章的抗争,这是他们过去维持一贯的思维。
另据报道,针对“立法院”三读通过公务机要费除罪化,陈水扁今天称,让他入狱的两个案子,蓬莱岛案平反等了38年;公务机要费案除罪等了16年。
公开资料显示,1985年1月,杂志社发行人黄天福,社长陈水扁及总编辑李逸洋初审被判1年有期徒刑,并赔款200万元新台币。之后改判8个月徒刑,3人入狱服刑。“促转会”日前公布新一波平反名单,撤销14件不法案件,其中就包括蓬莱岛杂志案。(来源:海峡导报新媒体 薛洋 整理)
责任编辑:杨艳娜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22-05-31/26240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