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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之源深圳某分店违法被罚 未按规定陈列储存药品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宝处罚〔2022〕石岩80号)显示,深圳市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新四板简称“康之源”,661546)官田分店未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陈列、储存药品,存在药品违法行为。 

  依据《深圳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按药品分类管理规定陈列、储存药品的,由药品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千元罚款”,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对该分店罚款1000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深圳市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大股东为东富海医药(深圳)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00%。 

  康之源官网显示,深圳市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下属单位有深圳市国立堂医药有限公司、广东家之和药业有限公司、广东家之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深圳市惠佳酒业有限公司、惠州市家之和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为原文: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comment/syyq/202208/2641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