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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厦门市委反腐办今日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
湖里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高碧青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8年8月至2020年6月,高碧青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消费卡。此外,高碧青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高碧青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翔安区原新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郑昆乔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和2020年8月,郑昆乔分别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1部高档手机和1箱高档酒。此外,郑昆乔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郑昆乔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11月,郑昆乔因犯贪污、受贿、介绍贿赂罪被判处刑罚。
厦门市政沥青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苏志和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9月,苏志和在被授权以厦门环东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名义代为处理公司沥青业务板块日常经营管理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酒等贵重礼品。2022年4月,苏志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张贤计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zjj/2022-09-05/2648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