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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连领4张罚单 吉林银行合计被罚390万元

  12月2日,银保监会更新的罚单显示,吉林银行长春东盛支行因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罚50万元。王子嫣对此负管理责任,被警告。 

  值得注意的是,近一周之内,吉林银行已经连领4张罚单,合计被罚390万元,另有多名相关工作人员被罚。4张罚单中,“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和“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都两次出现,成为吉林银行被罚的重要原因。

  具体而言,11月30日,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因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罚款50万元。陶思宇对吉林银行瑞祥支行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负直接责任,被警告。

  12月1日,吉林银行及其长春分行合计被罚290万元,4名责任人被警告。吉林银行被罚140万元,具体违规行为如下: 

  1.监管意见整改落实不力; 

  2.对股东入股资金审查不尽职,股东以非自有资金入股; 

  3.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 

  王伟对吉林银行监管意见整改落实不力及股东入股资金审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管理责任,被警告。 

  王治琴、刘旭对吉林银行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被警告。 

  吉林银行长春分行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被罚150万元。柳向罡对此负直接责任,被警告。

来源: 凤凰网财经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comment/syyq/202212/26678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