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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捕期间,厦门一餐厅惊现“红烧鄱湖甲鱼”等菜品?原来都是“假鱼”
◆餐厅菜单上出现红烧鄱湖甲鱼等菜品
台海网4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少蓉 通讯员 王晶晶)又是一年春来到,各种新鲜上市的野菜野味被人们搬上餐桌,喜欢尝鲜的你要注意了。您点单的鄱湖甲鱼,可能不是所谓鄱阳湖生态甲鱼;鄱湖白鱼,也不是真的鄱阳湖翘嘴白鱼。
近日,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开展“长江禁捕”突击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餐厅内的菜单上有鄱湖翘嘴白鱼、红烧鄱湖甲鱼等菜品,并且宣称“红烧鄱湖甲鱼”甄选鄱阳湖生态有机甲鱼熬制。经当事人介绍,上述菜品为店内的招牌菜、热销菜。
执法人员当即产生怀疑,“长江禁捕”期间,怎会有鄱阳湖生态甲鱼和翘嘴白鱼出现在餐馆?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的后厨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有3只活甲鱼和10余条塑料密封包装的“大白刁”。经核对当事人进货票据,原来所谓的鄱阳湖甲鱼采购自厦门前埔农贸市场,翘嘴白鱼则来自湖南岳阳的一家食品厂,并非鄱阳湖水产品。
当事人为了博取眼球、吸引客源,在菜单上标示“鄱湖”“鄱阳湖”等字样。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欺骗消费者,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虚假广告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此案是厦门市市场流通领域涉及“长江禁捕”违法行为的首例案件。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为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贯彻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厦门市自2020年起组织开展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目前专项行动仍在持续。水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应当履行索证索票义务,落实进货查验责任,确保原料可追溯。应当明确所售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不得采购使用非法渔获物。应当严格审核广告宣传用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守法经营。
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长江“野味”,不买、不食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文明理性消费。市民朋友如果发现“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涉及野生动物的线索,可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王贵溪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ldjj/2023-04-11/26943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