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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公安局政委局长被免 新任命官员已赴任
在瓮安“6.28”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瓮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局长申贵荣已被免职。新任命的黔南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瓮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庞鸿,瓮安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周胜已于7月3日晚赴任。据悉,省委7月3日在贵阳召开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决定严查彻究在瓮安“6.28”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会议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贵州省委书记:瓮安县领导负有不可推卸责任
省委书记石宗源指出,这次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李树芬的死因,背后深层次原因却是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屡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他们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石宗源说,这次事件中,黑恶势力正是利用群众的这种不满情绪挑起事端,公然挑战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借机扰乱社会、趁火打劫。因此,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里,首先建议免去瓮安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贵荣的职务,请按程序办理。并请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官方分析瓮安事件 称少数干部成恶势力保护伞
瓮安县委组织部部长莫涛说,当地有少数党政干部缺乏危机意识,更缺乏党性和正气,甚至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莫涛说,有一些干部不敢面对群众,深入、耐心细致做群众工作的力度不够,对群众的冷暖关心不够,在工作中不敢碰硬,怕得罪人,甚至存在执法不严、情大于法、以情代法的现象。近年来一些学校比较注重文化知识教育,但对思想品德教育重视不够;一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利益诉求的期望值太高。
与会人士认为,对法制和品德教育重视不够,部分干部作风不扎实,基层基础工作较薄弱,也是瓮安发生“6·28”事件的几个深层次原因。
责任编辑:南柯一梦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xnews/cnnews/sh/2008-07-04/2711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