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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凡决定逮捕
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福建省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凡(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凡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责任编辑:颜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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