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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换商家收款码“躺着收钱”被判刑
台海网5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法)如今,大街小巷扫码付款随处可见,商家为了方便顾客扫码支付,大多都在显眼位置张贴收款二维码。然而,有人却因此动起了歪脑筋,将商家收款码“偷梁换柱”,打起了“空手套白狼”的主意,试图通过不劳而获“躺着收钱”。
昨日,海沧法院发布这样一起利用调换商家收款二维码多次盗窃他人财物的案件。
此前,被告人张某、李某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没想到二人刑满释放后再次“重操旧业”。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李某及杨某(另案处理)在厦门市海沧区新垵村、霞阳村等地,通过将事前准备的张某名下的微信收款二维码、支付宝收款二维码覆盖于他人摊位收款二维码的方式实施盗窃,并用李某的手机登录上述微信和支付宝账号统一收取盗窃赃款,所得赃款用于日常花销。
经统计,被告人张某、李某通过上述方式多次盗窃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700余元。
2024年1月18日,张某、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海沧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为人曾因盗窃受到过刑事处罚,再次盗窃数额超过1500元的,即认为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具体到本案中,张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共计人民币17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
综上,海沧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依法没收扣押在案的手机及收款二维码,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700余元用于退赔被害人。
责任编辑:高雁情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ldjj/2024-05-23/27745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