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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六合彩,违法!泰宁一女子被判刑

近日,泰宁法院审结一起利用微信“收码”赌博刑事案件,被告人肖某因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

基本案情

法院判决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以营利为目的,采用接受他人“地下六合彩”投注的方式聚众赌博,其行为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到案后,肖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酌情可从轻处罚。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什么是“地下六合彩”?

所谓的“地下六合彩”,是指未经国家许可,由一些地下不法庄家牵头坐庄,以香港六合彩的开奖号码做招徕的赌博活动,即私人坐庄的私彩。其以“高赔率”为幌子,引得诸多妄想牟取暴利的人趋之若鹜,码民投注的资金除极少部分用于兑现中码者外,其余全部落入庄家个人腰包。

法官提醒

“地下六合彩”是我国法律禁止的非法赌博活动,参与“地下六合彩”买码、写单、坐庄都是违法行为。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地下六合彩”等赌博行为的危害性,洁身自爱、远离赌博!

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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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泰宁县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ami/2024-05-26/27752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