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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女子威胁“腾房就跳楼”
台海网6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张芯雅 通讯员厦法)房屋已经拍卖成交,她却仍拒不腾退,还威胁法院如果强制腾房就跳楼,并仗着自己外国人的身份,认为法院“不敢”出手。厦门法院果断向拒不腾房“亮剑”。
近日,厦门中院协同集美区法院开展交叉执行工作,成功腾退位于集美某小区涉外房屋并交付给买受人。
陈某铭与陈某先系兄弟,二人的父亲已去世,陈某凤系二人的母亲。陈某先和郑某某婚后育有两子,二人于1994年离婚。郑某某离婚后携两子移民日本,加入日本国籍,改名为加藤某子,其两子亦分别改名为加藤某人和加藤某二。陈某先离婚后未再婚,于2017年去世。
案涉房屋位于集美某小区,陈某铭和陈某先的继承人加藤某人、加藤某二、陈某凤就案涉房屋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房屋由陈某铭及陈某先共同出资购买,双方应按出资份额享有案涉房屋所有权。因陈某先未经陈某铭许可将案涉房屋登记至自己名下,损害了陈某铭作为共同购房人的权益,遂判决被告加藤某人、加藤某二、陈某凤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继承陈某先的遗产为限,共同赔偿原告陈某铭损失并支付鉴定费。
判决生效后,陈某铭向厦门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厦门中院依法查明登记于陈某先名下的案涉房产为陈某先的遗产,遂依法查封该案涉房产,并张贴腾退公告。加藤某人、加藤某二及其母亲加藤某子占用上述房屋未腾退,并承诺在上述房屋拍卖成交后予以腾退。
厦门中院于今年3月17日公开拍卖了上述房屋并成交后,上述人员不仅未按期腾退,加藤某子更扬言如法院强制腾退,就要跳楼。厦门中院多次口头和书面告知、劝说,上述3人仍拒不腾退。
5月30日上午8点20分,腾房行动开始。执行法官敲门、喊话,并经多次喊话无人应答后,强行开锁。在房产腾退临近结束时,执行干警通知占用人加藤某子到达房屋现场。加藤某子到达现场后,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执行。执行干警随即将其带回集美区法院进行训诫和批评教育。此后,加藤某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改正。执行干警随即对房屋办理交接,历经4个小时,成功将案涉房屋腾空后交付给买受人。
责任编辑:高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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