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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实施方案 支持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近日出台《福建省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24—2025年)》,明确通过省级福彩公益金、地方财政资金、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运营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实施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
方案明确,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按照“关停并转”四个一批分类实施,包括关闭注销一批安全隐患大且无法整改的敬老院;停业整改一批服务不规范、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的敬老院;撤并整合一批服务受众少、基础设施差、床位使用率低的敬老院;转型改造一批人口集中、地理位置较好,有改扩建条件,且所在乡镇及周边确有较大机构养老需求的敬老院。
乡镇敬老院改扩建重点围绕增加护理型床位、改造升级消防设施设备、完成适老化改造和增强长期照护功能等开展。如扩建新增护理型床位后,总床位不少于80张不超过200张,项目建设床均面积在27.5平方米至32.5平方米,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对房屋建筑及设施按照功能性质合理分区;增设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以及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医养结合照护单元,并配备相应比例专业化照护人员;通过实施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到2025年实现乡镇(街道)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建有率不低于60%,设施条件得到较好改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逐步加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稳步提升。(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
责任编辑:王贵溪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gcdt/2024-10-11/2801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