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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亚虎完全认罪,获准具保停押!律师分析:致命重击柯文哲

台海网11月23日讯(海峡导报驻台记者 薛洋) 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案、政治献金假帐案,为威京集团居中牵线的鼎越开发董事长朱亚虎,是全案唯一认罪被告,昨天(22日)北检声请具保停押,朱亚虎200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对此,律师黄帝颖表示,朱亚虎认罪行贿、坦承犯行,更获检察官同意具保停押,都是对前台北市长柯文哲违背职务收贿罪的致命重击。

黄帝颖表示,朱亚虎在羁押裁定已认罪行贿,获北检同意具保停押,朱亚虎是否转污点证人值得后续观察。他称,不论朱亚虎是否转为污点证人,朱亚虎认罪行贿、坦承犯行,更获检察官同意具保停押,这都是对柯文哲违背职务收贿罪的致命重击。近十年各级法院的贪污判决,只要有行贿被告认罪,收贿被告都判有罪,无一例外。

黄帝颖表示,法院裁定羁押朱亚虎的罪名是“违背职务行贿罪”,且记载朱亚虎坦承犯行,如今朱亚虎坦承犯行的供述,足以让检方同意具保,代表朱亚虎证词具关键价值,以定罪柯文哲“违背职务收贿罪”,而“违背职务收贿罪”是贪污治罪条例最重无期徒刑的重罪。

至于柯文哲大账房李文宗被检方声请延长羁押,黄帝颖分析称,可见李文宗配合司法的程度,远不如朱亚虎。

法界认为,朱亚虎坦承曾传讯息“7人210好了,感谢560”给李文宗的一部分行贿事实,但威京集团7名主管是以捐赠政治献金方式,汇款至民众党政治献金专户,因专户为选举用途,而非柯个人私用,因此210万元金流性质上究竟算不算是“贿款”?与京华城案是否构成对价关系?尚待检廉调查厘清。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24-11-23/28086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