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福建福建聚焦 给老人“消灾” 男子诈骗1.1万元获刑
给老人“消灾” 男子诈骗1.1万元获刑
2023年11月,刘某某由于缺钱花,便想利用迷信的方式骗取一些老人的钱财。于是,他来到了永泰县某村,四处打听村里独居或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
刘某某找到程奶奶,先用一些花言巧语与程奶奶套近乎,赢得老人的信任后,便说程奶奶的命数不好,会有灾难降临。他可以通过“做法”来为程奶奶改命消灾。
程奶奶被吓得不轻,在刘某某的哄骗下,将自己积攒多年的养老钱交给了他。之后,刘某某又如法炮制,在另一个村诈骗了另一名老人,骗得钱财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经调查,刘某某以给老人算命、改命为由,诈骗了程奶奶和廖奶奶11000元。案发后,刘某某将诈骗来的钱财退还给两名被害人,并获得两名被害人的谅解。
随后,永泰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去年5月,永泰县法院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王子航)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颜玲玲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fjjj/2025-01-21/2817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