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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7万多元定制的婚礼竟被人照搬


▲杨希/漫画

  台海网3月2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张芯雅 通讯员 厦法宣)精美的婚礼布置,第二天原封不动成了别人的现场?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例,让我们一起看看。

案情

刚准备结余款

发现婚礼现场被照搬

  2023年12月,安溪县某婚庆店与裴某某签订合同,约定安溪县某婚庆店为裴某某提供婚庆服务,婚礼服务总价为72000元,合同签署之日支付21600元,确认婚礼流程细节后支付36000元;婚礼当天支付1440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为5‰/日。

  当婚礼办完后,裴某某却发现该婚庆店将婚礼当天现场布置的大部分用品物料重复给次日在同个现场举办婚礼的新人使用,故拒绝支付余款50400元。该婚庆店也拒绝交付婚礼跟拍的照片和视频。

  2024年6月,该婚庆店诉至厦门法院,请求裴某某支付50400元及违约金。

判决

婚庆店构成违约

双方最终调解

  厦门中院认为,该婚庆店未经裴某某同意,擅自将婚礼现场布置的用品物料二次使用,导致同场地次日的另一对新人基本沿用了安溪县某婚庆店与裴某某合同项下的主要设计布置方案和个性化定制要求,必然破坏裴某某对于婚庆服务的独特性、专属化预期以及对于婚礼的美好回忆,影响到裴某某合同目的实现,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该婚庆店确实提供了婚庆服务,裴某某也应承担婚庆服务的必要性支出。

  最终,厦门中院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双方同意下调婚礼服务总价为56600元,裴某某分期支付尾款35000元,安溪县某婚庆店亦应向裴某某交付跟拍的照片和视频。

法官说法

独特性和专属性是婚庆服务合同目的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章毅表示,婚庆活动不仅是新婚夫妻的特殊仪式,也是承载新婚夫妻美好回忆等精神文化的重要载体。每场婚庆活动的独特性和专属性应当是婚庆服务的合同目的。因此,婚庆活动方案和用品物料不应提供给他人进行重复使用。

  婚庆服务经营者如果将婚庆活动方案和用品物料进行重复使用,不仅有违传统美德和公序良俗,而且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25-03-20/2825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