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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的姐疑被3醉女当众脱裤

厦门的姐疑被3醉女当众脱裤(1)

 


  台海网9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曾益航/文 梁张磊/图)“我上夜班时,遭到三名年轻女子的殴打,其中两女子还当着很多人的面脱掉我的裤子!”昨天,的士司机王女士打进本报热线968801求助。

  事后,一名打人女子被拘留;因证据不足,其他人并没有得到处罚。王女士感觉很屈辱,她希望目击者能站出来作证,帮她讨回公道。

 

厦门的姐疑被3醉女当众脱裤(2)



的姐 “她们脱了我的裤子”

  昨天中午,记者见到43岁的的士司机王女士,虽然被打事件已过了六天,但是,她的脸、脖子和耳朵上还留有一些抓痕,额头上的抓痕尤其多。她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8月28日凌晨4点多,上夜班的王女士给车子加满油,开到了金尚路路口附近的一家洗车场洗车。这时,路边三个20多岁的年轻女子醉醺醺地冲着她喊,说要打车去马垅。王女士的车正在洗,因此她就没答应。旁边也有很多的士,她就让另一位师傅载三女子。

  “那三个女子浑身酒味,看我不载她们,就开口骂我。我就说‘你再骂一个试试’,对方还继续骂。”王女士回忆说。

  “我就跟她们吵,吵着吵着,那三个女子冲过来打我。我哪里打得过她们三个人,不一会,我身上就被抓出了许多伤痕,耳朵被咬破了,衣服也被扯破。就在我与其中一个女子扭打的时候,另外两个女子合力把我外面的长裤子脱下来,都脱到膝盖下了!”

  扭打过程中,王女士试图报警,但手机被对方抢去摔坏了,后来,现场另一名司机报了警。警察赶到现场,一女子正把王女士压在下面打,被警察制止。

  一女子已经跑了,警察就把另外两名女子带走,其中一女子被拉上车时还一直闹,警察只好用辣椒水把她制服。

 

厦门的姐疑被3醉女当众脱裤(3)



警方 一打人女子被拘留

  经警方调查,只有一个姓田的女子承认自己打了王女士,另一人则一直否认此事。警方也到现场寻找过目击证人,但无人出来作证。

  昨天下午,记者与王女士一起来到办理此案的金山派出所。据办案民警介绍,田某目前已被拘留在厦门第一拘留所;因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另一名女子参与此事,事后她被释放了。

  “田某被喷了辣椒水后,第二天脸上都起泡泡了,她还一直担心毁容呢。”该民警透露。

  对于王女士反映的被对方当众脱裤子一事,办案民警表示,那两女子都没有承认,而且目前还没找到其他证人证实;如果有证据证明她们确实是故意把王女士的裤子当众脱掉,警方会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肇事者再进行拘留。

律师 可以向肇事者索赔

  对此事,厦门嘉禾嘉律师事务所的黄舟雄律师认为,由于证据不足,警方确实只能释放嫌疑人。不过,受害者自己可以去寻找证人,比如当时在场洗车的那些的士司机,或者洗车场里的工作人员,甚至拘留所里的田某也可以充当证人,一旦证据充分,警方就可以依法处罚那些肇事者。

  黄律师也呼吁,举证是公民的义务,作为此事的目击者,应当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另外,王女士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只要出示相关证据,就有权向肇事者索赔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费。

声音

请目击者为她作证


  王女士的遭遇让同事陶女士感到不平,她积极帮忙寻找证人。昨天凌晨3点多,陶女士在事发现场附近的洗车场洗车时,用手机录下了与洗车工人的对话。

  录音中,陶女士问一名年轻男子,当晚是否有看到三个醉酒女子对王女士进行殴打,该男子支支吾吾,说自己当时在忙,并没有注意到现场情况。随后,陶女士又说:就算打架,也不该把一个女人的裤子脱了是不是?该男子顿了一下,回答道:确实是有点过分。

  陶女士告诉记者,当时现场还有其他的士司机在洗车,许多人目击了这一幕,可以证明此事。

  在此,受害者王女士通过本报呼吁:希望目击此事的的士司机、洗车店的工作人员或路人,向警方提供证据,帮她讨回公道。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shequxm/2008-09-03/3042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