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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理费调整为每户9元/月


  台海网9月12日讯 (驻漳州记者 郑瑞卿)漳州市环卫处近日发布公告,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原来7元/月·户(有物业管理小区)和8元/月·户 (无物业管理小区)统一调整为9元/月·户,其它收费标准保持不变。新标准启用时间从2008年7月1日算起。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zjj/2008-09-12/3086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