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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TNT”名义揽运单


    台海网8月31日讯(记者 吴宗 通讯员 曾庆光  王娇) 昨日,位于仙岳里一带的两家速递公司因擅自使用他人空白运单揽取国内外快递业务,被工商部门以涉嫌合同违法查处,并各处以3000元罚款。

    上月底,    工商所接到举报称,位于仙岳路、仙源里的两家速递公司在非法经营快递营运服务。该所经检查发现这两家公司分别以“DPES”公司、“TNT”公司代理的名义,在从事国内外快递业务,却无法提供与这两家国外公司签订的《授权许可合同》或《委托代理协议》。原来他们是擅自使用他人的空白运单揽取国内外快递业务。

    那么其空白单又从哪来?据交待,前一家公司是以每份1元的价格从与“TNT”有协议的代理处业务员手中购买“TNT”空白运单。而后一家公司则是前年与“DPES”签订的代理协议,但在去年到期后并未续签。

    工商人员指出,两家公司用未经“TNT”、“DPES”公司许可或续签协议,就冒用他人名义签订运输合同,其行为违反了《合同法》。责令两家公司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06-08-31/30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