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中心台湾两岸交流 台当局拟修“两岸关系条例” 适度采认大陆学历

台当局拟修“两岸关系条例” 适度采认大陆学历

    台海网9月22日讯 台湾“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22日指出,“陆委会”将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放宽大陆配偶来台制度与工作权,并适度采认大陆学历及开放大陆生来台就学。

  据中评社报道,刘德勋22日在“立法院”针对本会期有关“陆委会”的“立法”计划提出说明。他在书面报告中指出,对于大陆配偶来台制度的调整,“陆委会”已经邀集相关机关进行研议,包括缩短大陆配偶身份转换之年限、工作权限之松绑等等,将朝放宽的方向修正,“陆委会”计划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及第17条之1,近期内将呈报“行政院”。

  在大陆学历方面,刘德勋指出,“陆委会”经多方考量,认为适度采认大陆学历并开放大陆生来台就学是一项利多于弊的措施。

  刘德勋表示,大陆生开放及适度大陆学历的承认,不仅符合高等教育国际化、多元化的开放精神,增加台湾学校招生生源,同时,台当局不另补助招收大陆生的学校,不会稀释教育的经费,其次,大陆生来台停留期间长,也会加深对台湾的认识及认同,有助两岸人民往来互动深化及正常化。

  对此,“陆委会”将修正现行“两岸关系条例”第22条,连同上述有关大陆配偶的修正条文,并列入“行政院”送请“立法院”审议的重要法案中。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bilateral/2008-09-22/3131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