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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九”重创公权力


  台海网9月25日讯 本报特约撰述人胡忠信今日在海峡导报上发表文章全文如下:

    正如“九一一”事件使纽约世贸大楼崩塌一样,吴淑珍“九一九”第17次以身体健康为由拒绝出庭,使台湾的“白色巨塔”——— 台大医院以及司法大厦亦为之崩塌。这两座被视为“信任”象征的公权力大厦,竟如此缺乏责任感、判断力与自信心,与一般市井小民、阿Q没两样。公权力的沦丧,比扁家海外洗钱案对人民心理冲击更严重。

  整起事件的最大因素,当然是陈水扁、吴淑珍夫妇。陈水扁面对法庭的传票,竟然采取“一皮天下无难事”,用吴淑珍的身体健康作为抗传理由,其后果是陈水扁夫妇造成民众的同情减少、社会的不满升高。陈水扁把自己涂油漆涂到无路可退的墙脚,下次法庭若发出“抗传即拘”的传票,等于双方进入摊牌阶段。公权力若不再有动作,“法院关门算了”,如此强烈的舆论压力下,再软弱的法院也非表态不可。

  “九一九”吴淑珍抗传事件,显示台湾社会的医院、法院、律师均缺乏专业伦理,医院、法院都不敢坚持大是大非的公义精神,在关键时刻自我矮化或找逃脱理由,这种“前现代”的威权主义心态,是台湾社会法治不彰的最大因素。“总统”是“精神建设领袖”,哪怕卸任后的领导人,一言一行仍为典范,偏偏陈水扁把律师行业中最恶劣的操作手法玩弄到淋漓尽致,其负面作用是对公民人文素养造成更重大伤害,法律秩序、价值信仰、良心道德彻底被颠覆。

  文明法治社会的游戏规则,是回归公权力的法院进行仲裁,扁却选择体制外的“丛林法则”,进行“高贵野蛮人”的抗争运动。医院、法院若再姑息,人民就会升高不满,人民的容忍度毕竟有限,何况扁已无权力,任令一介平民玩弄司法,莫非鼓舞人民运用 “抵抗权”进行制裁?司法单位若不尽责,人民的下一步是什么?难道要走到如此绝路吗?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mzmj/2008-09-25/3145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