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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景茂200万交保 否认搬现金

吴景茂200万交保 否认搬现金(1)

 

  特侦组认为吴淑珍的哥哥吴景茂对案情已充分交代,昨天声请具保停止羁押,法官裁定以两百万元交保。

  台海网11月29日讯 吴淑珍的哥哥吴景茂被羁押五十三天后,特侦组认为他涉案部分已大致厘清,昨天向法院声请具保停止羁押,台北地院裁定以两百万元交保。吴景茂步出法院时,不发一语。

吴景茂200万交保 否认搬现金(2)

  据台湾媒体报道,吴景茂昨晚近十时回到南县麻豆镇家中,他否认曾受吴淑珍指示,将大批现金搬往元大金控。

  吴景茂晚间由儿子吴泰德驾车与妻子陈俊英回到家中,下车后步行到家旁的麻豆保安宫上香。在看守所待了五十多天的吴景茂,瘦了一圈,还理了光头,神情略显憔悴。

  特侦组昨另传唤长期追随陈水扁的前“立委”罗文嘉、扁办秘书陈心怡及“罗太太”罗施丽云,以证人身分出庭,并提讯在押的马永成,追查有关“国务费”使用情形及扁家洗钱案。侦讯后证人都请回,马永成还押。

  罗文嘉上午骑着自行车到特侦组,作证后受访表示,检方问他的问题不多,之后他跟检察官就特别费与“国务机要费”性质有所讨论。外传他与企业界人士交好,罗文嘉强调这些交往都很单纯。

  他并表示,他质疑特侦组检察官办案有陈瑞仁检察官所称“群组化”现象,他并提醒检察官,特侦组办案要对历史负责,程序应更严谨。

  罗文嘉指出,陈水扁的案子不是不能办,但要办得严谨,不能为了侦办策略而侵害人权。他认为马永成、林德训、陈水扁等人被收押,都是侵害人权的做法。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08-11-29/3443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