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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弊案 全改由蔡守训审理

扁家弊案 全改由蔡守训审理(1)

 

 

    台海网12月26日讯 特侦组起诉的扁家四大弊案,台北地方法院庭长会议昨晚讨论投票,一致通过“后案并前案”,原本由审判长周占春承审的扁案,并给负责吴淑珍“国务机要费”案的审判长蔡守训合议庭审理。

扁家弊案 全改由蔡守训审理(2)

    据台媒报道,台北地院指出,并案将立即生效,因此特侦组就陈水扁无保释放提起再抗告,若高院发回,将由新的合议庭,也就是由审判长蔡守训、受命法官徐千惠及陪席法官吴定亚审理。

    陈水扁幕僚表示,尊重法院的决定,法官是谁不是重点,重点是要让陈水扁有公平审判的空间。

    昨天出席的五位刑庭庭长为陈兴邦、刘慧芬、李英豪、廖纹妤及黄俊明,一度传出投票时有一人弃权,四票认为应并给蔡守训;但地院晚上十点举行记者会强调,五位庭长一致认定扁案与吴淑珍“国务费”案有相牵连关系,应并案审理。

    台北地院发言人黄俊明指出,庭长会议决定并案的理由是,这两案有一名被告触犯数罪及数名被告触犯一罪的相牵连关系,且部分证人相同,为避免犯罪事实认定歧异及重复诘问证人,有合并审理的必要。

    此外,吴淑珍“国务机要费”案从2006年分案,由蔡守训合议庭审理至今,已开过四十三次庭;特侦组侦结的扁案虽然起诉范围较广,但至今周占春合议庭仅就陈水扁有无羁押必要开庭两次,就诉讼经济而言,后案并前案,较能缩短审理时间。

    黄俊明指出,相牵连案件由后案并前案审理者,不乏前例,如拉法叶案、新瑞都案及力霸案等重大案件,都是在抽签分案后,再后案并前案。

    原先负责审理扁案的刑三庭审判长周占春、受命法官何俏美及陪席法官林柏泓,昨天主动签文给庭长会议,请求依并案惯例,将扁案并给蔡守训的刑十六庭,但蔡守训等人基于尊重金融专业法庭及避免外界不当联想,不愿承接;两庭协商破裂,才交由庭长会议议决。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08-12-26/3567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