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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检再抗告:有人通风报信

 

    台海网12月26日讯 陈水扁移审获释,特侦组昨晚再提抗告,指扁捏造南线专案,在扁家搜到有人向扁通信报信的机密文件,扁可以支开随扈,证明他有逃亡、勾串证人、制造伪证之虞,建请高院自为裁定将扁收押。

    据台媒报道,特侦组提出两项陈水扁勾串证词、制造伪证的新证据,证据显示,“国安局”、“调查局”有人泄漏检方的查案动作,向陈水扁通风报信。

    抗告书指出,今年九月廿五日检方搜索宝徕花园广场扁家,查获编号“1-08”九十五年高检署公文影本,这是检方为调查“国务机要费”是否用于外交专案“F”案。经查,这份文件是“国防部”或“调查局洗钱中心”有人收到公文,传真通报陈水扁,让陈水扁等人有时间勾串证词、伪造证据。

    同一次搜索另查扣“1-07”信件,发信者提到已找到证人A,将佯称为了推动台日关系支领“国务机要费”一千万元。今年九月廿三日,特侦组传讯这名A证人,A果然供称“为了推台日关系,马永成请其秘书陈心怡交给他一千万元”。两天后,特侦组搜索扁家查扣“1-07”信件,才知被证人A骗了。

    另据报道,特侦组接获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疑似为扁家洗钱情资,本月十六日发动搜索,查扣约一千万元现金,黄芳彦早于上月三日飞往美国。特侦组检察官越方如昨晚表示,已经透过各种管道联系黄芳彦,要求他返台以证人身分说明钱的来源和用途。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08-12-26/3567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