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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指蔡守训有偏见 押他是为了报复
台海网1月6日讯 台北地方法院上周裁定羁押陈水扁,扁的律师郑文龙昨赶在最后期限提出抗告,抗告内容并将矛头指向审判长蔡守训,除质疑北院并案给蔡守训的作法违宪,扁根本没有勾串、逃亡之虞,郑并转述扁的批评:“审判长蔡守训有偏见,裁定羁押是为了报复我”,蔡昨则不愿对此回应。
据台湾媒体报道,郑文龙昨天在法院下班前十分钟赶到台北地院,递交由陈水扁签名的60页抗告状,里面有11页都用来质疑北院的并案流程违反法官法定的原则。郑文龙表示,前几天律师到台北看守所会见扁时,扁对遭收押“非常不满”,要求一定要抗告。
蔡守训不愿回应
郑文龙说:“陈水扁认为已经有法官在报复的现象,指的应该是之前将“国务机要费案”卷证列为机密的部分,被蔡守训认为在刁难,因此引起报复的偏见,希望法官知所进退,自我节制,否则对司法公信力会有伤害。”对此,法官蔡守训昨天不愿回应。
昨天是4天元旦假期后的第一个上班日,也是扁对被裁定羁押、提起抗告的最后期限,扁的委任律师在完成抗告状的内容后,由律师团成员、石宜琳先到台北看守所,和扁讨论抗告状内容后,扁亲自签名。最后则交由另名律师郑文龙在台北地院下班前十分钟,向法院递状抗告。
批臆测推定串证
石宜琳昨说,抗告的理由有三,包括台北地院秘密协调换法官,司法向政治低头;特侦组无抗告权,却二度违法提抗告;扁并无串证、逃亡之虞,但法官却臆测推定,认定扁有逃亡、串证之嫌,无法令人信服。
石宜琳批评,台北地方法院用庭长会议,以命令移转方式,把案子并到蔡守训法官的“国务机要费”审理,这是司法行政干预审判,令人无法苟同。郑文龙昨也表示,法院因政治力的干涉,透过密室协商的方式改变承审法官,让周占春法官裁了两次的案子,活生生改到蔡守训法官手中,结果扁遭收押的结果赤裸裸的让司法公信力受挫。
郑文龙说,扁在12月13日释放后,在外面16、17天的言行谨守本分,没有干扰任何被告或证人,而且随传随到,没有勾串或逃亡之虞,根本没有羁押必要。
石宜琳指去年12月13日台北地院移审陈水扁时,周占春法官已裁定停止羁押被告,检察官无权提出抗告;石宜琳并引用《刑事诉讼法》,指出羁押程序不能提抗告,尤其对于被告人身自由不利的裁定,例如羁押、限制住居,只有被告才能抗告,特侦组检察官之前对释扁案提出抗告,显然违法。
郑文龙昨还透过媒体向“高院”喊话,希望“‘高院’能藉由这次抗告裁定,适当的纠正北院并案程序,如果羁押案和先前声请蔡守训回避案都遭驳回确定的话,律师团一定会提请大法官“释宪”,不相信大法官会让这种换法官的事情合法化。”
而依法若“高院”认同扁律师的抗告,发回地院重审,势必又将引起震憾;结果对扁最有利的是,“高院”认为法官蔡守训不该押扁,自为裁定无保释回,但机率极小;最不利扁的则是“高院”认为扁应禁见;而争议最大的,恐怕就是“高院”认为蔡守训的刑16庭无权接手审案。
责任编辑:onlyy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09-01-06/3613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