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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家庭”将获低保特别“关照”


  台海网2月15日讯 (驻福州记者 杨文)2009年全省将强化分类城乡低保家庭施保,对重病重残人员、“单亲家庭”等,特别给予重点“关照”,增加“低保金”,同时扩大医疗救助惠及范围,建立“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

  记者从13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今年民政工作“大目标”,2009年全省将提升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救助对象的动态调整机制,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儿童以及“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适当增加补助,给予重点照顾。

  此外,今年全省还将持续加大优抚保障力度,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年增长不低于3%的要求,落实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农民人均收入100%和城镇职工可支配收入30%的标准,分别发放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zjj/2009-02-15/3745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