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厦门社会民生 擅自给外轮供食品 一公司被罚3000元
擅自给外轮供食品 一公司被罚3000元
台海网2月2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易秀清)近日,厦门检验检疫局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厦门一家船舶服务公司处以3000元罚款。
2008年12月11日,该公司在未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情况下,向停靠在石湖山码头的外籍船舶供应大米、蔬菜、肉类等80多种食品,被厦门局执法人员当场发现并制止。这是该局首次重罚无证供船食品企业。
责任编辑:vivian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09-02-20/3765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