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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由豪发表三声明 指特侦组并未登门连系

 

  台海网3月12日讯 针对外传前东帝士集团负责人陈由豪有意返台爆料更多扁家弊案,陈由豪今天上午委托律师隔海发表声明,否认要返台爆料,“最高检”特侦组也没有连系或找陈由豪,更没有所谓的利益交换、讲条件,陈由豪才要返台的情形。

  据台媒报道,对于陈由豪目前人在何方?吴启孝表示,陈只受聘担任大陆翔鹭化纤公司的顾问,并非股东。真正股东及投资者是台商,算是台湾企业界人士,但他不便透露。

  陈由豪的声明多达7页,内容提到他并没有台湾媒体一直指他“债留台湾、钱进大陆”的情形,而且名列十大通缉要犯,是遭当时政府采取政治操作滥用司法,打击异己的现象。

  委任律师吴启孝代陈由豪提出三点口声明,一是近日台湾媒体报导他要针对扁家弊案、被告吴淑珍的部分进行爆料的说法,完全子虚乌有。二债留台湾等说法与事实不符。三是陈由豪名列十大通缉要犯,并不符合司法列名的形成要件。

  吴启孝表示,特侦组侦审扁家弊案的案情,与陈由豪并没有关联,所以特侦组没有去找、或连系陈由豪。法院也没有连系陈由豪。

  陈由豪在声明中表示,扁政府曾于2002年11月组成跨部会“重大涉嫌违规投资大陆案件”的专案小组, 经过严密调查,03年1月17日由“经济部”投审会公布调查结果,除东丰纺织依法向投审会申请核准外,陈由豪与东帝士集团都没有列在处分名单内。

  除了7页的声明稿外,陈由豪也附上2002年6月19日台湾《联合报》报导前“财政部长”李庸三的说明,以及03年1月18日《中国时报》有关投审会说明的报导,作为他自清的依据。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09-03-12/3839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