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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办丧事,假烟丢尽主人脸

漳州:办丧事,假烟丢尽主人脸(1)


  台海网5月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汪长福)为了给父亲办丧事,陈先生三兄弟花了2940元,从食杂店买回700包香烟,大部分分发给前来吊唁的亲朋好友。没想到,亲友陆续反映,收到的烟是假烟。陈先生觉得名誉受到损失。

  昨日,记者从龙海市锦江工商所了解到,陈先生提交50包香烟中,经烟草局鉴定有28包为假烟,但是食杂店否认这些香烟由其卖出。工商局对此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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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杂货店售假要求道歉赔偿

  昨日下午,家住龙海市紫泥镇金定村的陈先生,拿出一份20多人签名的 《举报假烟联名信》以及剩余的3包香烟,“花了那么多钱买烟,亲戚朋友还以为我们办不起葬礼,所以买假烟!脸丢尽了。”

  陈先生说,他父亲在今年4月3日去世,“当天我哥找艺明食杂店,说要买70条‘一品梅’香烟,老板说当天送10条,第二天又送60条。”

  4月4日,陈先生购买70条共700包“一品梅”香烟,给亲友分发了440包。次日晚上,付给食杂店2940元烟钱。

  “后来,一些亲友私底下告诉我,那些烟可能是假烟。”陈先生说,亲友早已经发现,怕说出来让他没面子,“4月23日,我把剩下的香烟随机拿出10包,送到龙海烟草局鉴定,发现全是假烟。”

  4月24日,陈先生向工商局投诉,并将剩余的50包烟交给工商部门,锦江工商所当即派人调查。“我们希望挽回名誉损失,要求对方赔礼道歉,作出赔偿。”陈先生说。

  卖方:否认50包香烟由其售出

  “艺明食杂店”老板林艺明说,他的确卖给陈先生70条“一品梅”香烟,“但是已经隔了十几天,我不承认他拿出来的50包香烟是从我这里买的。”他们一家在村里经营食杂店、出售香烟已经20多年,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我们的销售情况很好,还被烟草部门评为五星级。”

  当记者询问其为何短时间内能够拿出70条同一品牌香烟时,林艺明说,店里每次向烟草部门进货,不可能将烟都卖完,会有一些剩余,这70条香烟正是慢慢存余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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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无法确定假烟来源

  昨日下午,龙海市锦江工商所黄爱民所长介绍:“4月24日,我们到那家食杂店,发现没有出售 ‘一品梅’,当场查扣10条不同品牌的香烟,拿回来检验,后来发现是真货。”

  黄所长说,陈先生提供的50包“一品梅”当中,有28包是假烟,“现在问题的关键是,食杂店不承认那50包烟是他的,我们无法确定这些烟的来源。”

  黄所长表示,林艺明还提供了一份从2月4日至4月1日的订货单,并盖有“漳州烟草公司龙海营销部”的公章,订货单显示他在此期间订 “一品梅”的数量达到102条,这样可以证明林艺明有可能拿出70条“一品梅”。

  黄所长说:“如果陈先生提供的是整条香烟,塑料外包上印有发货号,我们就可以确定香烟的来源。”但陈先生提供的是散装烟,无法确定来源,因此,工商部门没有足够证据进行查处。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zjj/2009-05-05/403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