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中心福建福州新闻 为5元钱运费伤人赔2万多

为5元钱运费伤人赔2万多


  台海网6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蔡力 通讯员 真坚 满荣)为了争乘客,俩摩的司机打了起来。昨日,经芗城检察院公诉,把同行打伤的王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8个月,缓刑1年。此外他还需还赔各种费用2万多。

  王某是摩的司机。2009年2月17日中午12时左右,王某在芗城区石亭镇候客,这时有一名乘客走了过来,与王某商谈运价,王说要5元才能载。这时旁边同是载客的吴某凑上前说:不然乘我的车,4元就可以了。此话一出,王某大为不悦,刚刚还有说有笑在聊天的同行却引发了争执,之后便互相殴斗。王某将吴某打成轻伤。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zjj/2009-06-01/4132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