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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密外交”案 11月10日开秘密庭

 

  台海网10月10日讯 台北地院针对特侦组起诉扁涉贪污“外交”经费32万美金案,暂订11月10日上午10时首次开庭,将不公开审理;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前“外交部次长”高英茂贪污外交经费50万美金案,则订于10月21日下午3时首次开庭,也将秘密开庭。

  据《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地院指出,陈水扁目前遭高等法院裁定羁押,若11月10日扁案高院有要开庭或其它因素,北院将会改期。

  由于特侦组起诉时,将部分卷证列为机密,但因相关卷证均未依机密保护法核定为机密,在法律上不算机密,合议庭初步认定全案不是机密,但仍将于首次开庭时询问特侦组认定机密的依据,后续庭期,极可能公开审理。

  另关于邱义仁、高英茂所涉“机密外交”案,相关卷证多数也未经法定程序核定为机密,但合议庭看完卷后发现,资料涉及“机密外交”,决定将卷证送交“外交部”及“国安会”等原所属单位,由主管机关补核定为机密。

  10月21日开庭时,合议庭将告知邱义仁、高英茂这项决定,并宣布在相关单位核定前,被告及律师均不得至法院阅卷。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09-10-10/459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