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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任何人不得干扰记者采访
台海网10月1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崔晓旭 詹文)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干扰记者的合法采访,政府和公职人员要为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新修订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今天起正式施行。
市新闻出版局人士介绍,《办法》在颁布近5年后第一次进行了修订,从原来的5章31条增加到6章40条。
市新闻出版局局长于浩称,新修订的《办法》最大特点在于,增加了新闻机构和记者权益保护的规定。也就是,新闻记者持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都应该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同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于浩说,今年,全国新闻从业人员统一换发了新记者证。厦门新版记者证换发工作基本完成,共453位记者持有新记者证。
于浩同时表示,自制的采访证、工作证、介绍信一律不作为采访凭证,当事人有权拒绝采访,并可举报。基层单位和民众若要核实记者证真伪,可以通过新闻记者证本身的防伪标志识别,也可以登录“中国记者网”,输入持证人身份证号、记者证统一编号、单位名称、姓名中的任意两项核实。发现持假证采访的,应及时向当地新闻出版局举报。
如何识别记者证真伪?
手摸、看水印、紫光灯照射
于浩介绍,与2003版记者证相比,新版记者证改变了封皮颜色,把原先的蓝色改为咖啡色。封面烫有银色的国徽和 “新闻记者证”的中英文,封底烫有银色的新闻出版总署英文简称“GAPP”和“新闻记者证”的英文“PRESS-CARD”。内页以黄色和蓝色为主色调。
于浩说,新证采用了人民币防伪技术,有三层防伪技术,第一层靠眼观手摸即可识别,包括信息页的凹印潜影技术,用手触摸时会有明显的凹凸感,从逆光45度角观察时,会有“GAPP”的潜影出现;再如将记者证的单页纸对着阳光,纸张上将会透出“GAPP”的水印。
第二层防伪靠一些简单的仪器可识别,比如用紫光灯照射记者证,会发现总署印章、记者证核发专用章、装订线、安全线都会反射出红色荧光;再如新版记者证内页纸上有很多粗纤维,这些粗纤维在紫光灯照射下,同样会反射出红色荧光,这些技术都是人民币防伪技术,代表了国内外防伪印制的最高水平。此外,还有第三层保密防伪,只有少数管理机关人员掌握,不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vivian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09-10-15/4609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