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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监所问题,陈水扁“代言”
台湾监所问题,陈水扁“代言”(1)
台海网11月27日讯 最新一期《新新闻》周刊刊载陈雅芃的文章说,陈水扁在被羁押后,到底有无享有特权?马英九曾回应,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一般人都提高到人道水准,而非将陈水扁的待遇特殊化。毕竟陈水扁具有媒体能见度,一旦他离开后,监所需要被听见的声音,又有谁真的“愿闻其详”呢?
“阿扁羁押沦为阶下囚,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陈水扁在接受特侦组侦讯时,蓝绿阵营逮到机会就你一句“贪污总统”、我一句“司法追杀”。陈水扁在被羁押后,受到的是特殊待遇?还是合理礼遇?双方争得面红耳赤。在如此政治环境氛围下,有“天下第一所”之号的台北看守有苦难言;更鲜为人知的,还包括经年累月监所内的司法人权沉痾,也该藉著这次机会搬上台面好好检视一番。
在扁家弊案关系人陈镇慧、蔡铭哲、林德训、叶盛茂、余政宪、邱义仁、马永成一个个相继收押禁见,数次预言自己会被抓去关的陈水扁,特侦组终在去年十一月十二日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台湾监所问题,陈水扁“代言”(2)
独居房,不是新鲜事
“就是今天,我要回去二十二年前曾待过的地方!”在陈水扁高喊政治迫害后,众目睽睽之下,由特侦组指派专车解送到陈水扁号称的台湾巴士底监狱(台北看守所)。只不过在二十多年前,陈水扁曾因蓬莱岛案慷慨入狱,如今却以前“总统”身分沦为贪污案在押被告,今昔遭遇对照,让人不胜唏嘘。
台北看守所在征询陈水扁意见后,让他住进所内忠三舍的独居房,“法务部”解释,这是因为他卸任“元首”身分,因此尊重他个人意愿。事实上,政治人物或是特殊个案在押住进独居房,有不少前例可循。二○○二年前高雄市议会议长朱安雄夫妇因涉及贿选,被检方以防止串供声请羁押禁见获准,进入高雄看守所后,分别关在男、女的独居房。
十多年前犯下百亿元掏空案的前“国票”公司营业员杨瑞仁,因为当时台北狱方“怕他利诱其他受刑人、管理员,协助他在狱中操盘炒股”,而把他关在独居房,断绝与外界联系;致力监狱辅导教化的前艺人应晓薇表示,绿岛监狱大哥有暴力倾向,也是适合一人独居。
陈水扁曾为绿营共主的敏感身分,关在独居房的消息一传出,马上引来蓝营像是沙鱼闻到血腥味的本能反应,大肆质疑为何一般收容人像沙丁鱼好几人挤一间,陈水扁可以独享“总统套房”,分明是两套标准。
责任编辑:thceo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09-11-27/4750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