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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认定肇事车辆为“联谊”


  台海网11月2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曾毓慧)本报25日曾报道,一辆出租车撞飞老伯后就逃逸了。昨日,记者获悉:肇事车辆初步认定为 “联谊”出租车;但由于目击群众提供的车牌号与联谊公司下属的800多辆车都不“匹配”,交警希望目击群众能提供更多线索。

  据办案交警蔡警官透露,从附近闭路监控上可以看到,肇事车辆司机在碰撞前已明显减速,但还是与王老伯发生碰撞。从发生碰撞直至驾车逃逸,整个过程不到1分钟。由于事发路段溪岸路系单行道,当时,王老伯逆向骑车属于违规。蔡警官说,本来,王老伯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大部分责任,可是,由于肇事司机未及时保护事故现场,还丢下伤者驾车逃逸,就此,交警推定该司机应对这起事故负全责。

  遗憾的是,由于视频监控像素不够,警方未能看清肇事车辆的车牌号,仅记下了车顶处的“联谊”字样。至于数名目击群众提供的那个 “闽DT6××”车牌号,蔡警官说,已将情况反映给联谊出租车公司,并要求其协查,目前查询到的结果是,联谊下属的800多辆出租车并无此车牌号。

  肇事车辆是否涉嫌套牌?或是承包司机将车辆“转交”给无证人员载客,担心事故后挨重罚才逃逸?交警部门呼吁目击群众向警方提供更多的线索。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09-11-29/4758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