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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被拆续 已升格为不可移动文物

  事件回顾

  2009年7月11日本报独家报道位于东城区北总布胡同24号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部分被拆,并面临整体拆除。

  2009年7月下旬国家文物局明确表示,梁林故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应该由地方文物部门向同级政府申报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2009年7月28日北京市文物局会同市规划委表示,已责成建设单位调整建设方案,并将邀请专家制订具体保护措施。梁林故居得以保留。

  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昨日透露,位于东城区北总布胡同24号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已被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具体办理程序稍后将在北京市文物局进行。

  文保志愿者提出认定申请

  去年7月,本报报道了“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被拆”一事,经过媒体、学者以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努力,故居得以保留。

  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7名文保志愿者去年11月向市文物局提出申请,根据文化部颁布的《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将梁林故居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该申请当时未被受理。志愿者又向国家文物局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有关部门接收申请材料,认定其为不可移动文物。

  国家文物局支持民间申请

  国家文物局近日发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称,根据《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中“认定文物,由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负责”的规定,认定北京市文物局属于受理申请认定的部门。同时,《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中还规定,“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的要求,认定特定的文化资源为文物。”据此,国家文物局要求北京市文物局认定梁林故居为不可移动文物。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这说明梁林故居已经成为不可移动文物,受文物保护法保护。具体的认定手续等还需在北京市相关部门办理。

  对此,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人吴黎黎介绍,这不仅仅是对早该受到相应保护的梁林故居的一个责任回复,同时也是对《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一次普法宣传。

  随后,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还将组织志愿者对梁林故居进行文物定级申请。 (记者王荟)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xnews/cnnews/sh/2010-01-07/4895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