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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手难保!3万元难要?
双手难保!3万元难要?(1)
台海网1月12日讯 (导报记者 汪长福/文 张炎妍/图 通讯员 黎斌)上半身紧裹绷带、年仅22岁的刘磊躺在病床上,始终回忆不起当时是怎么触碰上高压电线的。刘磊从医生口中得知:他的左手基本上废掉,右手手筋也断了。他和家人需要面对的,还有10几万元的医疗费。
昨日,刘磊的家人表示,龙海法院裁定包工头和楼房业主的3万元先行支付款迟迟未到。两被告则表示,他们在出事时,已经垫付了3万元的医疗费。
双手难保!3万元难要?(2)
油漆施工 不慎触电
2009年12月2日下午,刘磊和老乡在龙海榜山镇翠林村龙洋物资有限公司的一处楼房施工,他负责4楼的外墙油漆施工。
“当时没注意高压电线,我就去拿铝合金线条。”刘磊说,“突然全身麻了一下,什么都不知道了。”刘磊的一名工友表示,当时是因为外墙搭建的竹架结构不稳,而10多米高的竹架离高压电线只有1米多远,加上竹架没有设置施工安全网,于是刘磊在拿铝合金线条时触电倒下。
事发当天,刘磊的工友紧急将他送往175医院抢救。刘磊的父亲刘德林哭着说,他和老伴在漳州金峰开发区打零工,一个月最多能省下两千多元钱,但是突然出事,他们一下花掉了多年积攒的6万多元钱。
法院裁定 先行支付
刘德林说,十几万元的医疗费是笔大数目,为了治疗,不得不“向高利贷借了3万元。”
刘磊的堂叔刘连振表示,他们是在包工头郭光宗的雇佣下,为漳州市龙洋物资公司的楼房施工的。因此,他们把包工头和该公司告上法庭,向法院申请对两名被告执行先行赔付。
龙海法院在2009年12月23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为,龙洋公司先行支付医疗费8000元,郭光宗支付2.2万元,并在裁定生效之日起三天内执行。
1月8日下午,郭光宗称,出事两天内他出5000元,龙洋公司出2.5万元给了刘磊,法院裁定后他又交了2000元给法院。郭强调,刘磊的堂叔刘连振才是实际承包人,需要负责,他已经将其告上法庭。龙洋公司的代表人郑宽山则表示,法院裁定的8000元是否支付,“要问问财务才知道”。
但刘磊的家人表示,两名被告拿出的3万元是作为刘磊和几个老乡的工钱,不是医疗费,法院裁定的先行支付款至今没到位。
律师:可申请强制执行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表示,龙洋公司和郭光宗应当依裁定履行义务,先行支付3万元给刘磊,如果他们拒不履行的话,刘磊可以申请龙海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强制执行。至于郭光宗认为刘磊的堂叔才是实际承包人,也需要负责,这个跟裁定的执行无关,郭光宗不能以此为由不履行裁定,他可以申请法院追加刘连振为被告。
责任编辑:郑王恺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zjj/2010-01-12/4913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