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台湾岛内政经 台“行政院”新组织法 2012年施行
台“行政院”新组织法 2012年施行
台海网1月15日讯 “行政院长”吴敦义昨天主持院会,同意研考会主委朱景鹏所提政府再造后续三步骤,并指示副院长朱立伦召集的组改小组下周启动运作,各机关务必在2011年元月底前将组织法送“立法院”审议。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吴敦义裁示,“行政院”组织法修正通过到2012年施行这段期间,各部会一定要注意施政无缝接轨,不可影响为民服务及工作质量。
吴敦义说,“立法院”三读通过“行政院”组织改造四法,让民众看到改革决心,使政府组织改造踏出历史性一步,是很不容易的事。
朱景鹏提出政府再造后续三步骤,一是今年1至六6月,各机关组织先确立整体架构;其次是7月至2011年1月底,各机关应将组织法送“立法院”审议;第三,各机关应准备好配套。
朱景鹏还说,各部会应以2012年元月1日作为开始施行目标,希望各部会一年内完成各自组织法修法。未来无论是否通过组织法,至2012年元月,都应成立筹备处。
吴敦义表示,各部会应积极朝法规松绑、简化行政流程与提升为民服务质量等方向努力,达到“精实、弹性、效能”组织改造目标。
吴敦义也表示,“立法院”通过的“‘行政院’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暂行条例”,使公务人员权益在组织改造过程中,获得百分之百保障。希望所有公务员配合组织改造,安心在自己岗位上全力以赴。
责任编辑:onlyy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10-01-15/4925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