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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济协议 吴敦义:“立院”通过才生效


  吴敦义出席“立法院”会进行施政报告,强调两岸经济协议一定会送“立院”审议

  台海网2月23日讯 台“行政院长”吴敦义今天上午出席“立法院”会并进行施政报告,针对两岸今年将就签署经济协议进行谈判,吴敦义强调,一定会遵循“国家”需要、人民支持、“国会”监督”原则,绝不矮化“主权”、不扩大开放农产品、不开放大陆劳工,签署后更要送“立法院”依法审议,获得通过后,才能生效施行。

  据香港中评社报道,吴敦义指出,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关税减免、投资保障和智慧财产权,若成功签署,将可确保产业根留台湾、吸引外资来台,大幅增加台湾劳工就业机会,更可促进总体经济发展。依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评估,签署后,台湾实质GDP将增加1.65%至1.72%,总就业人数则可净增加25.7万至26.3万人。
    
  不过,吴敦义也指出,两岸经济协议的签署,部分产业难免造成冲击,将根据产业和劳工所受的各种可能影响,分别采行振兴辅导、体质调整、损害救济等策略,以2010年到2019年为期,投入约新台币950亿元推动相关措施,保障权益。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bilateral/2010-02-23/504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