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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有备无患
《反分裂国家法》有备无患(1)
台海网3月16日讯 海峡导报特约撰稿人蔡玮(中国文化大学教授)今天在台海网上发表文章说:
五年前的3月14日,中国通过 《反分裂国家法》,当时曾在台湾地区产生相当大的反弹。
其实,要谈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搞清楚当时的实际情况——— 经过台湾多年挑衅,北京觉得长此以往有可能失控,所以才会划出红线,警告台湾。后来多数国家私下都已理解,北京此举真正用意在于争取和平。
日前,“美国之音”华语广播为此特别制播专集,探讨过去五年来两岸关系的发展,除了邀请笔者及华府史汀生中心访问学者进行讨论之外,还请两岸听众参与讨论。提纲中甚至包括北京有无必要废除《反分裂国家法》、大陆对台的武力威胁是否仍然存在、北京可否以废除该法第八条来对台湾释出善意等等,令人讶异。
首先,两岸关系这五年来的变化可说有目共睹。民进党下野,国民党夺回政权,两岸“三通”已经实现,国共对话已经进行五届,人民币可以在台兑换,海基、海协两会已经展开多次协商,现正进行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磋商,大陆观光客大量赴台,两岸双方在对外事务及国际活动空间上也有相当程度的默契。
《反分裂国家法》有备无患(2)
其次,马英九的 “三不”政策固然功不可没,大陆的和平发展策略当然也应该予以肯定。两岸双方显然都要抓住这难得的战略机遇,良性发展双边关系,追求双赢。未来除非局势有出人意料的转变,或台湾民进党重新新执,再度采取极端的挑衅行为,短期内两岸关系发生逆转的几率恐怕不大。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北京当局就应该考虑放弃、修改《反分裂国家法》。北京当初通过这个法律是经过严肃思考的政治性决定,如今即使时空环境略有变化,或也不应轻率修法废弃。这里面牵涉的因素相当复杂,必须经过全面周详的考虑,否则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好。
笔者的看法是,法律备而不用,不能因为一段时间内无人作奸犯科,就把抢夺杀人、诈欺贪渎这些法条及罪刑取消,毕竟《反分裂国家法》并非仅仅针对台湾而来。另外,如果外界认为北京应该藉此对台释放善意,不知台湾是否也应该恢复“国统纲领”及“国统会”?或美国是否也该废除“与台湾关系法”予以响应?
整体而言,在可预见的将来,两岸关系还是会往良性互动、双赢互利的方向发展,美国虽然不希望两岸局势紧张,但也未必乐见双方关系走得太快太近,甚至不能排除有时还要出些状况,来考验两岸领导人的智慧。如今最重要的工作是加强两岸间的文化纽带、血源认同,不要再搞出一些不必要的议题,增加困扰。
责任编辑:廖凌云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mzmj/2010-03-16/510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