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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内政部”拟修法 放宽入籍规定
台“内政部”拟修法 放宽入籍规定(1)
台“内政部”将简化海外出生,且具台湾籍的成年人入籍,研修放宽入出台及移民法规定,只要持台湾护照入境,向“移民署”申请定居后,即可向户政事务所申请户籍。
台海网3月17日讯 “内政部”官员昨日表示,为简化海外出生具台湾籍者入籍台湾,“内政部”正在研修放宽“入出台及移民法”,一旦完成立法程序,未来年满20岁海外出生具台湾籍者,只要持台湾护照入境向“移民署”申请定居后,即可直接向户政事务所申请设籍,取得身份证。
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 “内政部”官员表示,台湾籍认定是采“血统主义”,也就是不论在哪里,当小孩出生时,父母具台湾籍,经“外馆”文书验证后,小孩即属“在台无户籍的台民”,在成年之前,不论持外国护照或台湾护照入境,皆可以向“移民署”申请定居,然后向户政单位申请设籍,约5-7个工作天,即可取得身份证。
台“内政部”拟修法 放宽入籍规定(2)
但是,依现行“入出台及移民法”,一旦成年后才想返台设籍,会比较繁琐一些,必须在台湾待上1年不出境、或每年待270天连续2年、或每年待183天连续5年。“内政部”官员表示,这个条件虽比外国人归化为台湾籍少了3年的外侨居留期间,但仍显得繁琐些。
有监于此,“内政部”正研拟修正放宽“入出台及移民法”,也就是让海外出生,20岁成年后想返台设籍者的设籍程序,大致可比照20岁之前,但前提是这位想返台设籍者出生时,父母具有台湾籍,并且直到如今父母仍具有台湾籍、在台设有户籍,符合这些条件后,经“外馆”文书验证,申请台湾护照,并持台湾护照入境台湾,向“移民署”申请定居后,即可直接向地方户政单位申请设籍,很快的就可以拿到身份证。
“内政部”官员强调,这项放宽的前提未必人人能符合,因为许多先进国家逐渐采单一国籍规定,换言之,要取得外国国籍,就得放弃台湾籍,一旦父母放弃台湾籍,这位海外出生的小孩,依旧无法适用放宽后的法规。
目前这项“入出台及移民法”修正案,正在“内政部”研修中,未来只有经“行政院”核定并且经“立法院”三读通过后,才会公布实行。
责任编辑:廖凌云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10-03-17/511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