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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土房产局约谈房企 调查“超低价”售房
台海网5月31日讯 针对部分楼盘出现“超低价”交易等销售价格异常现象, 5月31日,市国土房产局约谈了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听取情况说明,并要求各企业规范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并严格按申报价格公开销售。
近期,厦门个别楼盘出现“超低价”交易现象,有的商品房成交价格大大低于楼盘市场均价,引起社会关注和众多猜测,本报对此进行了专门报道。
今日,市国土房产局组织对相关房源进行了核查,并约谈了出现销售价格异常问题较多的四家企业。在约谈会上,四家企业对近期销售价格变动情况进行解释说明,表示主要是股东(亲属)、员工购买或已销售的房产近期才办理合同登记等原因。
对此,市国土房产局责令这些房企严格按照“一房一价”原则进行整改,将剩余的商品房销售纳入“一房一价”管理,调整销售价格超过±10%的,应调整预售方案,重新申报预售价格,并要求其抓紧对已认购或已预订的商品房在“厦门网上房地产”进行认购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在网上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后,应当在30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商品房认购协议将自动撤销,网上销售系统将自动恢复该商品房为可售房源,并对认购次数等信息进行自动统计。
对于约谈情况,市国土房产局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同时加强对房产销售价格异常变动情况的监管分析。
市国土房产局表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认购登记将提高房源信息透明度,确保购房者的知情权,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监管。今后,市民可上网查询房屋信息,对于列入“一房一价”管理的项目,其未在网上认购登记的可售房源,购房人要求购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售。
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通讯员 王夏儿
责任编辑:许惠蓉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0-06-01/536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