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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生杀大权 二审法官诱惑最大

 

  台海网7月14日讯 高院法官涉贪被声押禁见,法界人士不意外。二审不但能让不少案件定谳,更因是事实审的终审,向来被认为最好“下手”的地方。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至于赂贿的手法,一名司法官说:“司法圈较封闭,要买通,大多是透过同事、同期同学牵线。”司法人员熟知法律,若想收贿,可能透过打牌、高价贩售骨董字画或者境外付款,避免留下证据。

  司法人员“卖”案子,通常有多层考量,包括“买”的人会不会大嘴巴,在外张扬“有钱买生”或吹嘘能打通司法官,而让行收贿犯行曝光;接着看案子本身有没有条件“卖”,如果被告涉案证据明确,无法游走法律边缘,卖了就容易出事。

  过去传出的司法官弊案,不少发生在二审,包括罗纪雄、黄奠华、蔡信男等法官。因为二审对被告握有关键影响的“生杀大权”,比起一审的年轻法官、三审不开庭,二审法官既能面对被告,又能决定是否有罪,权力大、面对的诱惑更多。

  有钱有势的当事人,人脉网络多,有机会跟法官牵上线的机会更大。

  此次弊案居中牵线者,包括司法官同期同学、多年同事,其中有人与何智辉交情匪浅,案件分到这些司法官的同学、同事手上,只要疏通得宜,合议庭三位法官不用全摆平,照样有机会脱身。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10-07-14/5585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