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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批卖地图利 刘政鸿要告
台海网7月28日讯 民进党团昨天举行记者会,质疑苗栗县长刘政鸿透过人头黄崇能,将价值两千万元的土地变成九千万价值,“脚踏车换法拉利”,特侦组应全面彻查背后有无贪渎、图利。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刘政鸿昨天表示,民进党一再炒作,是因为他是国民党五星级的县长,民进党恶意栽赃抹黑。刘政鸿说,绿营只因一纸检举信就扭曲事实传播于众,他一定会循法律途径提告,案子即将进入司法程序,“有关的一切,我暂不回应”。
“立委”苏震清表示,2000年,刘政鸿将过去购得三笔土地赠与儿子刘瑞鹏,2007年1月29日刘政鸿将“苗栗县高铁站特定区征收计划”呈报“内政部”,隔天就对外宣称,变卖祖产得四千万元。
苏震清表示,2007年3月7日苗栗县政府公告征收刘名下三笔土地,以公告现值加四成计算,征收补偿费为22186千元,隔天,三笔土地就卖给黄崇能。
苏震清说,黄崇能一天损失两千万,“谁愿意作这种买卖?”但同年5月29日,苗栗县政府进行三笔地的区段征收,刘指土地价值达九千万元,“刘政鸿可以点地成黄金?五星级县长就是这样干的?”
党团干事长管碧玲说,根据地方党部的了解,黄崇能是刘政鸿非常亲密支持者,这不是投资,没有暗盘隐情怎么可能以超乎寻常价格卖出?她合理怀疑黄崇能是刘政鸿人头,国民党具有人头文化,过去很多党产也是以人头操作。
管碧玲表示,刘瑞鹏卖地为父还债,依法应缴纳一千一百多万元赠与税,“刘政鸿一定有逃漏税”,财税机关应撤查;此外,特侦组应赶快要求苗栗县政府保全证据,查明有无贪渎、图利。
责任编辑:苏爽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10-07-28/5660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