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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关于校门报警和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
湖里区属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厦教安〔2010〕20号文《厦门市教育局关于校门报警和监控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确保今年8月25日前,我区属各公民办学校完成与市110指挥中心联网的校门口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公办学校(包括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采用分期付款购置高端枪机(分五年付清,每年1920元/点)及租用传输网络和监控平台及立杆安装(每年1864元/点)的方式建设,建设经费由区财政统一支付。
二、民办学校(包括已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采用分期付款购置中端枪机(分五年付清,每年1320元/点)及租用传输网络和监控平台(每年264元/点)的方式建设,建设资金财政补助比例待区政府研究决定。
三、现场施工方案需由区教育局、学校和厦门电信共同确认。请各校指定专人负责施工建设,厦门电信工作人员近日将前往各校进行建设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请予以积极配合。
区教育局联系人:熊新龙,联系电话:5722655、18959288658
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onlyy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gqbd/2010-08-01/5686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