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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敦义力挺友达 支持中科开发案抗告
台海网8月4日讯 据中评社报道,台湾中部科学园区三期后里基地七星农场部分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工,就连施工中的友达光电建厂和已经开始生产的旭能光电第一期工厂都必须停工,引发“行政院”的不满。“院长”吴敦义今天公开质疑,厂商当初信赖政府政策,也已经投资好几年,基于信赖保护原则,不能让厂商无所适从,遭受停工的损失,如果“国科会”审慎考虑,要向“最高行政法院”提估抗告,“‘行政院’基本上是支持”。
吴敦义今天引述友达光电董事长李焜耀所说,“到底有几个‘政府’”?经过“政府”环评,厂商都已经进驻好几年开始生产,现在突然说不准生产,法律上的依据如何,情理上要如何判断,请“国科会”、“环保署”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进行厘清,如果没有转圜余地,会遵照法律规定。
吴敦义解释,中科分成三期和四期,四期的部分很单纯,已经开始进行规划,可能会减少几公顷的征收面积,另外三科部分,2006年核定,2007年居民提出陈情,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2008年3月之前已经裁定,“环保署长”沈世宏是在2008年5月上任,中科三期过去在环评只有进行书面评估,没有实地评估,是其败诉的主要原因。
吴敦义说,中科三期一直没有被下令停工,有一、两家公司已经设立,其中有一家(友达光电)还没有投入生产,旭能光电已经开始生产营运,接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会由“环保署”与“国科会”进行审慎考虑。
吴敦义透露,如果经过“国科会”审慎考虑,要向“最高行政法院”提估抗告,“我们基本上是支持”,虽然尊重法官、尊重行政法院裁定是必要的,但“厂商也不是昨天或年初才投资,已经投资好几年才会生产”。
他强调,基于信赖保护原则,不能让厂商无所适从,遭受停工的损失,希望“环保署”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和“国科”进行审慎沟通,看法院裁示是否依法有据,如果依法有据,抗告又无法阻挠或停止执行,“再看执行的范畴有多严、多宽,依照法律明文办理”。
吴敦义抱怨,过去从未有过“行政法院”对环评做出类似判决,“那以后医疗是否也要行政法院裁定开刀不能切这么深,缝不能缝60针,只能缝40针,牵涉到极为深入、专业的部分,中间还有空间可以审慎研究考虑。 ”
责任编辑:林连金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10-08-04/570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