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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情憎蓝 桃园一家三代没件蓝衣
台海网8月12日讯 “男”跟“蓝”何干?桃园县一名柳姓退休教师醋劲大,因为昔日情敌的名字有“男”,他视“蓝”如“男”,为了不让“男”贴近妻子,竟不让妻子穿著蓝色衣服,一禁就是30年;妻子诉请离婚,法院判准。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桃园地院五年前审理一对退休教师的离婚官司时,才发现这场“蓝色爱情战争”还波及当事人的儿孙。王妇诉请离婚胜诉的主要理由,在于法官认同“蓝色的禁忌”带给她极大心理创伤。
王妇昨天不太愿意谈及“蓝色”往事,只说离婚后,蓝色衣服一度还是她的禁忌,平时她都穿红色及紫色,后来才逐渐克服,现在百无禁忌。
五年前是王妇诉请离婚的,她说,不仅她30年未穿过蓝色衣服,连她儿子、孙子也被殃及,除学校制服非穿蓝色不可外,休闲衣裤一律禁“蓝”,家里装潢、摆设和用具也不准使用蓝色。
王妇向法院指出,婚后才知道丈夫的醋劲不小,对婚前情敌仍耿耿于怀,原来婚前另一追求者的姓名中有个“男”字,而男与“蓝”的音相近,从此丈夫禁止她穿蓝色衣服。
王妇说,起初她以为过一阵子就好,于是隐忍,没想到丈夫变本加厉,甚至对她施暴;五年前因孩子已长大,她没有顾忌才诉请离婚。
她回忆说,那段无法穿蓝色衣服的日子,真如一场噩梦,她很庆幸能脱离苦海,如今她已克服蓝色的恐惧,孩子也已长大成人,早无限制,“我自由了,想穿什么颜色,就穿什么颜色”。
责任编辑:thceo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sh/2010-08-12/5741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