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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方通知大陆 ECFA就生效
台海网8月18日讯 “立法院”临时会昨晚二读通过ECFA,“行政院长”吴敦义表示,“行政院”接到“立法院”正式函文回复后,就会通知大陆,台方已完成行政程序,次日就可以正式生效。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吴敦义指出,ECFA还没有生效前,已经有很多国家或地区热烈赞同,ECFA效益不是在台湾岛内受益,很多国家或地区都认为两岸签了ECFA,让他们对台湾更放心、更有兴趣、更愿意投资,甚至也愿意跟台湾签订各种领域的经贸协定。
官员指出,两岸约定在ECFA生效后半年内,将启动投资保障、争端解决、货品贸易与服务贸易等四大协商,投资保障协定已列入年底第六次陈江会议程,可望先协商。
“行政院”发言人江启臣昨晚表示,ECFA是政府施政重要政策,行政团队会秉持“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的立场推动。
“立法院”昨天通过ECFA审查,“经济部”官员表示,按行政程序,两岸在透过互相通知、换文后,可望在九月正式启动经合会筹设工作;最迟在明年三月必须启动货品及服务业贸易协商。
至于经合会的层级,官员指出,两岸有默契应是副部长层级,以官方身份做为召集人,两岸最可能出线经合会召集人,台方是“经济部”次长梁国新、对岸是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
官员说,未来两岸经合会启动后,除投资保障及争端解决协议较为优先外,最复杂的是后续的货品贸易及服务贸易谈判,协商时间最晚不会超过三月。
责任编辑:兰文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bilateral/2010-08-18/5768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