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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商品三包期从收货日起算


  台海网9月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陈重标 李欣)网购商品三包期该从何时计算?发货日还是收货日?随着网络购物成为一种主流消费方式,这一问题涉及众多网购者的切身利益。在日前召开的城市消费维权杭州论坛上,包括厦门在内的22家消费维权单位发布消费观点,一致认为网购商品三包期应从收货之日起计算。

  网络购物、电视购物、手机购物等各种远程购物都要经过物流配送环节,消费者在下订单后,因为种种原因,很有可能在7日之内甚至15日之内都无法收到所订购的商品。这时,7日包退、15日包换的三包有效期对网购消费者来说,已经失去意义。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0-09-02/5841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