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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将优先用廉价药


    台海网11月11日讯(记者 林芹 通讯员 张增田) 今后,全省社区医院将优先使用廉价药!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昨日联合下发通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提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需采购、使用廉价药的要求。

    物价部门要求,对定点生产、简化包装生产并销售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廉价药品,制定药品价格时适当放宽生产企业销售利润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优先采购和使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廉价药品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主动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零售价格建议,对不提供零售价格建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拒绝采购和使用。同时,药品收益对于社区医院的补偿作用也将被逐步弱化。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zjj/2006-11-11/596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