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中心福建福州新闻 福建出台意见 禁止毁坏摊贩财物禁止乱收费

福建出台意见 禁止毁坏摊贩财物禁止乱收费

  台海网11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绣文)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继续实施民生项目的基础上再办一批贴近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实事的要求,省住建厅、经贸委、工商局近日联合出台相关意见,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规范发展城市菜农早市和包括擦鞋摊、小修理点等在内的便民服务点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坚持城市有序管理与便民利民服务相结合、扶持疏导与规范执法相结合,规范管理,改善服务,明确责任,加大投入,把这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抓实抓好。

  再增加一批 早餐服务点

  按照意见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将在不影响交通市容、市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按照划定区域、限定品种、规定时间、设立标志、控制数量、定期检查、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规划市区街头巷尾菜农早市、早餐点、擦鞋摊、小修理点等,以区为单位选取若干次要路段,在规定的时段和品种范围内,供菜农摆摊,根据群众需要再增加一批早餐服务点,扶持擦鞋、维修等便民类摊点,最大限度方便市民群众。此外,在一些背街小巷以及社区和群众买菜不方便、没有便民服务点的区域,在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经属地街(镇)同意,允许此类摊点有序经营。

  柔性监管 扶持疏导小摊

  上述服务点和流动摊贩实行区、街属地管理,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挂牌,统一监管,推行动态巡查,推行市场管理柔性化,采用柔性执法,体现人文关怀。执法人员履行职务时,应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执法过程中,严格区分不规范经营和违法经营行为,对违法经营、危害百姓健康的要严格执法,对不规范经营的主要采取教育、告诫、劝导的办法;禁止超越法律规定权限采取没收、毁坏流动摊贩财物等野蛮执法行为,禁止乱收费。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zjj/2010-11-15/616751.html